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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補助至112年7月31日止。


※補助金額:

2歲、3歲、4歲幼兒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之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每學期補助13,660元。


※申請資格:

  1. 幼兒須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共同設籍臺北市(第1學期8/1前,第2學期2/1前),並持續設籍及就讀至學期結束。
  2. 最近一年家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


※申請方式:

家長逕向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