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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

    0-2歲以下

【設籍條件】

   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

   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1. 第2名及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以上子女。
  2. 110年8月1日起,中央育兒津貼取消不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併領之限制,亦得與其他弱勢生活津貼(如低收子女生活津貼、特境子女生活津貼)併領。
  3. 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稅率限制之規定(亦即不排富)。
  4.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具111年12月以前之發放資格者,依110年6月9日公告之要點辦理)。

【其他限制】

兒童須未經政府公費安置及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不得與臺北市育兒津貼併領。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

   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幼兒)

【設籍條件】

   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

   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1. 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申請人雙方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之規定。
  2. 第2名及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以上子女。

【其他限制】

  1. 不得與臺北市育兒津貼併領。
  2. 幼兒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或未入園者得申領。

 

※申請方式:

  1. 符合資格者,請備齊申請表、申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戶口名簿)、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帳戶影本,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幼兒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2.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
  1. 【衛福部0歲至未滿2歲】: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兒童自出生後60日內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本津貼通過者,自出生月份發給。
  2.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自受理當月發給,當年度有未申請之月份,須另行提出專案申請。


0-未滿2歲育兒津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twbaby.sfaa.gov.tw

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洽詢電話:

  1. 未滿2歲:請洽社會局:1999分機1622—1625。
  2. 2歲以上:請洽教育局:1999分機1244、1432、6389。
  3. 各區公所社會課:

【松山區】87878787轉704、705

【信義區】27239777轉416、418

【大安區】23511711轉8409、8410

【中山區】25031369轉524、599

【中正區】23416721轉274

【大同區】25975323轉407

【萬華區】23064468轉275、273

【文山區】29365522轉265、275

【南港區】27831343轉229

【內湖區】27925828轉279、339

【士林區】28826200轉6108、6101

【北投區】28912105轉32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