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補助臺北市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減輕員工哺育、托育子女負擔,協助企業建立友善職場環境。

 

※申請資格:
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機關(構),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
 

※補助金額:
雇主新設置托兒設施最高補助30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500萬元),更新或改善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50萬元);提供托兒措施最高5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60萬元)。設置哺(集)乳室,最高補助1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2萬元)。

※申請方式:
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企業補助申請登入(請先註冊帳號),線上填寫申請。
 

※申請時間:
勞動局於每年1月至2月底前申請(依當年度公告時間為準)、勞動部於每年1月至2月底、5月至6月15日前申請。
 

※勞動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7009、7010
 

臺北市與中央補助金額一覽表如下表:


補助項目

補助額度

可獲最高補助金額合計

勞動部(中央)
勞動局(北市)

哺(集)乳室

最高2萬元

最高1萬元

最高2萬元

托兒設施

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

最高500萬元

最高30萬元

最高500萬元

已設置並登記立案,改善或更新設備

最高50萬元

最高10萬元

最高50萬元

企業開辦托兒設施專業諮詢服務費

-

最高5萬元

最高5萬元

企業開辦托兒設施人事補助費

-

最高81萬元

最高81萬元

托兒措施

(員工子女在立案托兒機構受托,且雇主提供員工托兒津貼、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

最高60萬元

最高5萬元

最高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