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臺北市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減輕員工哺育、托育子女負擔,協助企業建立友善職場環境。
※申請資格:
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機關(構),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
※補助金額:
雇主新設置托兒設施最高補助30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300萬元),更新或改善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50萬元);提供托兒措施最高5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60萬元)。設置哺(集)乳室,最高補助1萬元(勞動部最高補助2萬元)。
※申請方式:
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企業補助申請登入(請先註冊帳號),線上填寫申請書表後「列印紙本寄出」。
※申請時間:
勞動局於每年1月至2月底前申請(依當年度公告時間為準)、勞動部於每年1月至2月底、5月至6月15日前申請。
※勞動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7009、7010
臺北市與中央補助金額一覽表如下表:
勞動部 | 勞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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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補助額度 | 可獲最高補助金額合計 | ||
哺(集)乳室 | 最高2萬元 | 最高1萬元 | 最高2萬元 | |
托兒設施 | 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 | 最高300萬元 | 最高30萬元 | 最高300萬元 |
已設置並登記立案,改善或更新設備 | 最高50萬元 | 最高10萬元 | 最高50萬元 | |
托兒措施 | 最高60萬元 | 最高5萬元 | 最高6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