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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於國民健康署公告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療機構」接受篩檢個案,檢查費用由政府負擔。
 
※申請資格:
本國籍之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皆可至「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療機構」接受篩檢。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7112

※備註:特約醫療機構名單查詢請至特約醫療機構名單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