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額及項目:
人工生殖(試管嬰兒)療程費用
1.每年補助1次為限。
2.每次療程依實際費用覈實支付,最高補助2萬5,000元(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資格:
受術不孕配偶雙方任一方設籍在臺北市,符合人工生殖法規範得實施人工生殖者,且接受胚胎植入方年齡為44歲(含)以下。
※申請方式:
療程結束6個月內完成申請
1.線上申辦:檢具相關資料,至台北服務通線上申辦。
2.紙本申辦:可檢具紙本申辦資料,以掛號(以郵戳為憑)寄送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3樓健康管理科)。
3.本補助自114年1月1日起辦理,療程結束(胚胎植入日或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植入之療程終止日),1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療程者,無法申請本補助。
4.申請年度認定:依市民申請日當年度為準,若療程於114年12月結束,得於隔年1月31日(含)前申請。例如:療程於114年12月1日結束之市民,於115年1月31日(含)前完成申請,以114年度認定;而療程於114年11月31日(含)前結束之市民,應於114年12月31日(含)前提出申請,始得以114年認定。
5.每年申請1次認定:人工生殖(試管嬰兒)加碼補助依市民申請當年度認定,例如:114年5月完成申請者,115年1月起即可再次申請補助。
6.其他詳細資訊(如申請期限認定、設籍規定、婚姻關係認定等),請務必於申請前詳閱問答集。(問答集文字連結https://health.gov.taipei/cp.aspx?n=B9E2BC16F7EB04A3。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7112
備註:應備文件請至衛生局網站「人工生殖及醫療性凍卵」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