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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產檢補助由10次增加為14次(增加4次,妊娠第 8、24、30、37週)。
2. 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第24-28週):及早發現提供醫療及衛教,降低母嬰併發症風險。
3. 增加2次一般超音波(第8-12週、第32-36週):預估妊娠週數,監測胎兒異常、多胞胎,降低引產率。